至尊全讯555050院友会章程
发布时间:2013-05-16    阅读次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正式名称为“至尊全讯555050(以下简称环境学院)院友会”,英文Peking University College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s and Engineering Alumni Association,简称CESEAA。
第二条 本会是广大院友自愿参加的从事院友联谊工作的非营利性的地方社会团体,挂靠在至尊全讯555050校友会。
第三条 本会宗旨是:服务广大院友,加强环境学院与社会、院友与环境学院及院友与院友之间的联系,增进团结、合作与友谊。依托环境学院雄厚的科研实力与丰富的学术资源,为院友的事业发展提供相应的支持。凭借海内外院友的广泛影响,宣传环境学院,促进学院教育、科研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 本会遵照国家宪法、法律、法令和政策开展各项活动,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
第五条 本会办公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至尊全讯555050老地学楼121室,邮编:100871。
第二章 工作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工作范围是:
(一) 积极为广大院友服务;
(二) 发挥海内外院友的广泛影响和作用,为学院的发展献计献策,促进院友为国家建设和环境学院的发展做贡献;
(三) 加强环境学院与院友、社会相互之间的联系;
(四) 进行学术交流;
(五) 组织联谊活动;
(六) 编辑制作院友刊物;
(七) 建设院友会网站、《环境学院校友通讯》及社交平台等相关媒体,以保障和促进院友的联系;
(八) 参与环境学院发展基金的筹集和使用监督。
第三章 会员及会员的权利义务
第七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一) 院友:
1. 环境学院及其前身环境科学中心、技术物理系、环境学院的历届各科各类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大专生、夜大、函大、结业生、肄业生、进修生、培训班及各类留学生);
2. 现在/曾在环境学院(系)任教、任职的工作者、访问学者、进修教师、博士后等;
3. 环境学院(系)聘请的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以及其他兼职人员等。
(二) 名誉院友:对环境学院的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经邀请并有意愿加入本会的社会各界人士等。
(三) 团体名誉院友:与环境学院有良好的交流与合作关系、对学院工作有较高关注的企事业单位等。
第八条 会员入会程序:凡符合第七条者,承认本会章程,经理事会同意,即成为本会会员。
第九条 本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 本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 批评监督本会的工作,向本会提出对环境学院发展的建议和意见;
(四) 阅取本会送发的有关环境学院的资料等;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 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 遵守本会的章程和执行本会的决定;
(二) 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 关心校友联谊会的工作,积极为本会和校友服务;
(四) 爱护环境学院声誉,关心环境学院发展,为环境学院的发展献计献策;
(五) 为学院的发展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赞助。
第十一条 对违背本会宗旨或损害本会声誉的会员,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取消或暂停其会员资格。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
第十二条 设立理事会,为最高议事机构。设会长一人,副会长一人,秘书长一人。理事人选由院友协商推荐后经院友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理事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 首届理事会会长由现任环境学院院长担任、副会长、秘书长由会长提名经理事会选举产生。今后会人选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副会长、秘书长由会长提名经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四条 由理事会聘请校友联谊会名誉会长若干人。
第十五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 对外代表本会;
(二) 协商下届理事会成员候选人;
(三) 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退会问题;
(四) 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计划,领导本会开展工作;
(五)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理事会1/2以上理事出席(包括通讯表决)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 定期召开理事会,必要时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十八条 理事会闭会期间,由秘书长负责开展本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九条 本会会长、理会长、秘书长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遵守国家法律,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 热心院友工作,在院友中有较大影响;
(三) 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四) 身体健康,能胜任本章程所规定的工作。
第二十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 检查理事会决议落实情况;
(三) 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和协议等。
第二十一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决定副秘书长人选和专、兼职工作人员的聘任;
(三)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二条 本会经费来源于学院资助、院友及友好人士捐赠和业务收入。
第二十三条 本会负责管理“至尊全讯555050院友基金”,依照《至尊全讯555050院友基金章程》,基金管理费为款项的3%,用于本会日常建设工作。
第二十四条 本会经费用于本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五条 本会严格按国家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管理经费,接受会员的监督。每年向会员公布一次账目。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
第二十六条 本会章程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后通过。
第七章 终止程序
第二十七条 本会如因各种原因需要终止时,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院友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八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发展院友联谊活动有关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经2013年 5月25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至尊全讯555050
2013年4月